★案情简介
2015年4月23日,赵某与上海某信息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担任招商经理一职。10月,公司向全体员工发送《企业文化价值观》通知,要求员工遵守公司文化价值观。
2017年5月,公司举办母亲节特别活动,规定公司全体员工每人一票,截至母亲节当日,得票最高的员工将获得荣誉表彰和价值500元的特别奖品。
但是,公司在统计投票数据时,却发现赵某的得票数据异常,居然获得了2000余票,大大超出了全公司所有在职员工数。经过调查后,发现赵某为了评选先进,获取奖品,竟然在微信群中向其亲友发红包拉票,其丈夫还通过电商刷票1000余票。
5月27日,公司以赵某违反公司的“正直务实”价值观且存在意图骗取公司财物的行为为由,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
赵某接到解除通知后,觉得非常意外:自己作为招商经理,月薪过万,怎么可能为了区区几百块钱的奖品诈骗公司?于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赵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伪造单据,骗取公司财物?
赵某认为:亲友帮其拉票实属好心,所拉来的票也是完全真实的,本人并无恶意伪造单据、文件,意图骗取公司财物的意图和行为。况且该活动奖品价值极低,其不应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认为:公司文化价值观要求员工正直务实,规章制度中有规定,公司对于违纪者,经查证后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作为互联网企业,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一切公文流转均通过互联网,因此,公司规定的伪造单据、文件当然包含了伪造电子数据、电子文件,而不仅仅指狭义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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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进行母亲节活动是为了建设企业文化的需要,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赵某的作弊行为显然破坏了该活动的初衷,也违反了用人单位该团建活动中“全体员工参与,且每人一票”的投票规则以及“正直务实”文化价值观,亦是属于“伪造单据、文件,意图骗取公司财物”的行为,因此该解除行为属于合法解除。
★唐毅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件员工在评选先进时微信违规刷票引起的纠纷。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各大公司开始流行通过微信投票来评选先进,为了获评先进,微信朋友圈中的各种转发投票链接拉票屡见不鲜,也催生了许多专门的红包刷票群,甚至是电商代客投票业务的出现。
但事实上,评选先进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用人单位通过微信平台发动员工参与投票,其目的是把评选权交由全体成员,使评选先进具有群众基础,也更具有代表性。如果为了达到评上先进的目的,作弊刷票,不仅亵渎了评选的公平性,也大大挫伤了其他员工的积极性,使评选失去其应有的激励意义。
本案中,赵某没有意识到作弊刷票的严重性,为了争取荣誉,违反公司规定,要求公司员工以外的不特定人为其刷票,影响了公司评选先进的公平性,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据,无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公司管理无小事,对于员工的作弊刷票行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内部规章制度。但员工基于错误认识而初次犯错的情况下,惩罚措施是否应当如此严厉,与员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确实值得商榷。
文 唐律 摄 贡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