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平昌2018年度“社会最满意守法公民”

来源:未知作者:微信投票网 日期:2019-03-25 浏览:
为营造法治平昌浓厚氛围,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带动,传播法治正能量,2018年度“社会最满意守法公民”、“人民最满意司法执法人员”、“人民最满意司法执法单位”评选活动开始啦!
 
✎ 投票时间
       2019年2月26日9:00
           至3月4日9:00 
 
 
社会最满意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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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公民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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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洲
 
 
 
     55岁,平昌县六门乡太兴村六组村民。该同志曾担任社干部,干事兢兢业业,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他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没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他热爱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的修养,待人热情有礼,乐于助人,深受邻里和社会的好评;他发展花椒产业300余亩,套种西瓜50余亩,带动剩余劳动力30余人就业。2016年荣获“巴中市脱贫之星”,2018年荣获“平昌县脱贫光荣户 ”。
 
何松柏
 
 
 
 
    中共党员,平昌县六门乡南家村村主任。在工作和生活中,该同志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好一名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他先后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治安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记录学习笔记3万余字。经他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按时全面履行调解达成的一致意见,没有一起违约事件发生。
 
李和平
 
 
 
     平昌县岳家镇煜和饭店经理。该同志在外务工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睦邻居工友,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活动。回乡创业开办煜和饭店和平惠大药房,他不使用地沟油、劣质食用油,不销售伪劣药品、过期药品,积极缴纳国家税收,信誉良好。吸纳贫困户4人长期在饭店务工,人均年收入达两万余元。他帮助和扶持困难群众,先后资助多名生病群众,为何明乐等三位“五保”老人逢场天免费提供一顿饭,汶川地震为灾区捐款2000元。
 
何维金
 
 
     平昌县元石镇元盘村村医。该同志从“赤脚医生”到“乡村医生”已坚守了48个春秋,在平凡的岗位上真诚奉献、德善为先,用“爱心、细心、耐心、恒心”全心全意服务每一位患者。治病救人的同时,他还大力宣讲公共卫生知识,提升村民卫生健康意识。他坚守家庭美德传统,坚持遵纪守法,精心培育了三个研究生子女,堪称守法及和谐社会的楷模。
 
李德斌
 
 
 
     土兴镇玛瑙村村医。该同志在土兴镇玛瑙村卫生室工作34年,始终坚持法纪是红线、道德是底线、工作是主线、自己的电话是热线。他做到患者求救的信号时就是命令、患者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辛苦一个人安康一方人。通过多年来的工作学习,积累了大量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知识及有效的工作方法,并为目标人群自创了一首《母子系统保健三字经》,得到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认可和推广。
 
张 丹
 
 
    邱家镇中心卫生院医生。该同志从事医疗工作以来,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刻苦钻研,得到了患者的赞誉、同事的好评。她工作严谨,责任心强,始终以“医者父母心”对待每一位病人,做到认真检查、详细解说,及时发出报告。她热爱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疗法,积累新经验,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她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弘扬老一辈的医德医风,在本职工作中争创一流、再攀高峰。
 
吴 淦
 
 
 
    平昌县凤凰卫生院医生,家住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该同志自2016年于平昌县凤凰卫生院工作至今,工作踏实能干,团结同事,爱岗敬业。在诊疗活动中对患者一视同仁,关心患者。2018年8月被平昌县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调至笔山镇八坪村从事驻村帮扶工作至今,工作中严格履行平昌县脱贫攻坚各项会议文件精神,工作认真,本着对党委政府负责和对八坪村村民负责的态度干好每一件事,先后完成了走村入户摸底调查、危房改造调查核实、驻村帮扶补短板及一卡通清理调查等工作。
 
毛亚红
 
 
 
    医务工作者,家住新平街西段。该同志2013年7月到平昌县中医医院医务科工作,主要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她利用闲暇时间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常用的法条,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处理业务能力。经她调解的医疗纠纷投诉案件已有近百起;她还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法治理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和诊疗常规进行诊治活动;她努力做好法律法规的捍卫者、践行者、宣传者,为法治平昌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张  勇
 
 
      平昌县马鞍乡梭岭村村医。该同志在临床工作中想患者所想,把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不断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品质。以熟练的医疗技术、良好的医德医风,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刻苦钻研,积极思考,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守护全村百姓的健康。
 
苟  鹏
 
 
 
    中共党员,平昌县马鞍乡小寨村村医。身为基层卫生人员,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他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时刻要求自己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公民,坚决抵制社会歪风邪气和不正之风。他还积极引导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让大家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公民。
 
杨 柳
 
 
 
    中共党员, 石垭乡黄桷村支部书记。该同志是退伍军人,自2016年担任黄桷村支部书记以来,积极投身村公益事业建设、调解村民之间的纠纷。他把学法、讲法放在首位,每次开会他都要会前学、讲法律知识,他还根据相应的法律知识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严把教育关、安全关、文明关、环境关和食品关,黄桷村已焕然一新。
 
周珍明
 
 
   
 中共党员,驷马镇创举村4社人,个体工商户。该同志在同凯能源建设中大力支持工作,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规定,给群众做解释工作,使得同凯能源建设顺利推进。在驷马水乡建设中,主动以一名党员的标准积极参与到水乡拆迁建设中,他以身作则,严格遵纪守法法,也给周围的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化解了很多矛盾。
 
何玉修
 
 
 
    中共党员,平昌县望京镇凤梁村人。该同志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经常教育家人和邻居要遵纪守法。从教师岗位退休后,被村“两委”聘请为矛盾纠纷调解员、村民说事会说事员,他先后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婚姻法》、法律拆迁管理条例等大量法律知识,成功调解了多起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先后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赵仕俊
 
 
 
    中共党员,平昌县坦溪镇坦溪社区三社人,原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退休职工。该同志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对违法乱纪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身边人遵纪守法。他勤俭持家,团结邻里,待人热情有礼,努力提高自身修养。他积极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严格遵纪守法,没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张开华
 
 
   
平昌县喜神乡石门村二社村民。该同志自担任村干部以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忠于职守,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是村民心中的好干部,同事心中的好搭档。在镇喜路改造过程中,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动员村民支持道路建设,耐心的听取群众的意见及诉求,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引导老百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的努力付出,为镇喜路改造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群众基础。
 
姜顺会
 
 
 
   现年65岁,曾任得胜镇四化村纪检组长。该同志始终坚持学习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村党务、村务、财务、纪律等监督,及时提醒纠正村社干部不当行为。她带头学法普法用法,及时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律法规,善于利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曾协助村两委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起合计1万余元。
 
邓仕林
 
 
   
中共党员,平昌县澌岸镇团结村廉政专干。该同志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法律法规的捍卫者、践行者、宣传者。经他调解的40多起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按时全面履行,由于调解工作成绩优异,多次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表扬,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蒋 梅
 
 
 
     板庙镇石桥村村委委员、村文书。该同志为人公道正派,崇尚法律权威,严守法律底线。她通过个人自学、主动请教以及协助镇司法所、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开展工作的方式,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自身法律知识水平。她耐心细致的对群众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解释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合理主张自身诉求,同时,通过法理并重、真情感化的工作方式,努力实现法、理、情三者有机融合统一,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朱永尧
 
 
 
     板庙镇板子庙社区居委会委员、退伍军人。他为人公道正派,一身正气,严格以现役军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中始终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坚持依法办事。他积极学习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化解村民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引领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全体居民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争做“社会最满意守法公民”。
 
张春道
 
 
   
中共党员,澌滩镇河溪村2社人。该同志为人公道正派、正义感强。工作中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办事;生活中积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对村民矛盾纠纷积极主动调解,通过实际行动和具体案例,引导村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争做“法律明白人”。从村干部位置退下来时,账务移交清清白白,给百姓一个明明白白。同时认真辅助下一届村两委,疲而不倦的“传、帮、带”深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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